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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吕惠卿诰词不为讪谤奏绍圣元年四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二、《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东都事略》卷五九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永乐大典》卷三四○一、《续资治通鉴》卷八三
臣方在病假,仍乞罢免,朝廷之事,不合与闻。
然有未尽之诚,上觊少裨圣听。
窃见全台言苏轼吕惠卿诰词,言涉讪谤。
伏缘熙宁法度,出于建议之臣,又州县奉行之际,多有过当。
因行辞之际,遂至过诋惠卿
今台章揽归先朝,于事体不便。
况今来言者,多是垂帘时擢居言路之臣,当事畏避,不即纳忠,今日观望,始有弹奏。
若便施行其说,亦恐玷垂帘之明圣,妨陛下纯孝之至德。
高士敦昔在成都,曾有犯罪;
来之邵曾任本路监司,略无举发。
及至太皇上仙,高士敦特旨改官,来之邵方以前事弹奏。
苏辙方执政时,曾为人所弹击,言者寻皆黜谪。
当时台谏,略不辨明,及苏辙得罪,便云所谪太近。
吐刚茹柔,率多此类,使朝廷赏罚过中,莫不由此。
又言:吕惠卿谪时,李清臣方为左丞,若言涉讪谤,清臣岂肯书诰行出?
今旧臣惟有清臣在此,更乞询访。
来之邵元丰七年八月 北宋 · 黄履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八
臣与张汝贤同荐御史汝贤尝与之邵为僚,称其习熟法令,故列上之。
今遽闻之邵雇杂户女为婢,有此污行,乞付有司根治。
宋进士宣德郎移忠公墓志铭元符三年十二月 北宋 · 黄履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一、光绪《匡原曾氏重修族谱》
曾君讳安止字移忠,世为庐陵泰和人
曾祖再盈,祖德谊,父肃,皆以善行称于乡。
君之为人,外和内刚,操行修洁。
熙宁登第,同学究出身为耻,不离上庠,励己修业,夜以继日,至伤厥明。
后三年复登戊科,诏升甲焉。
君谢恩毕,即奏:「臣父年已高,久困场屋,愿回授臣父一散官」。
先帝嘉其诚,以无例止。
至父得疾且重,即默祷以身代之,厥疾果瘳。
初调洪州丰城主簿,除江州彭泽
检身清勤,莅事端敏,而导民以孝为本,故政誉蔼然,而荐者交彰矣。
以目疾弃官,授宣德郎号屠龙翁,伤技成而无所用。
有《禾谱》五部、《车说》一卷、《屠龙集》几卷。
东坡苏公所称《禾谱》,谓文既温雅,事亦详实,惜乎其有所缺,不谱农器也,作《秧马歌》以附其后。
不幸元符戊寅五月十六日以疾而卒,享年五十有一。
娶杨氏,生子二人:蠙举进士,蜡尚幼。
女三人,适仕族。
三年庚辰十有二月三日,葬于千秋乡武山南。
前期,乃弟舒州司法参军安强来请铭,遂从而铭之。
铭曰:
呜呼!
士莫尚于志,志莫本于道。
道不可闻,闻而死之矣,况荣辱得失之端乎。
君可谓有志之士,而勇于见义者也。
惜夫止于斯,而遽终焉,使得闻斯行诸,宜何如哉!
余司上庠,熟君所为。
昭昭无穷,贻以铭诗。
范忠宣公行状(下) 北宋 · 李之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八
是后朝廷议论,稍以朋党相目,公疏其害,并以欧阳脩《朋党论》连进,以明善恶好恶,愿上深加照察,无使滋蔓,以败风俗。
谏官王觌以言事忤旨,遂坐朋党罢,公曰:「觌不免则朋党兴矣」。
乃与文彦博、吕公著辨于帘前,上曰:「朋党甚多,宜早施行,亦恐于卿等不便」。
公对曰:「朝廷本无朋党,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臣已论之详矣」。
又指彦博、公著曰:「是皆累朝旧人,陛下延之左右,岂容雷同罔上,庇护党人?
只如臣向以言事不合,摈弃二十年,陛下拔擢,置之此地。
惟一心事上,岂复怀私,自玷家世?
臣先因面谢,曾具奏闻,先臣与韩琦、富弼同为仁宗柄任,各举所知,引用忠良。
当时造为飞语,指作朋党,三人者相继补外,造之者公然相庆,曰『一网打尽』。
此事未远,愿陛下深以为戒」。
次日,又与彦博、公著、大防等上前斥论。
公曰:「彦博、公著以重德老成,特留共政。
大防陛下亲自识拔,以为有闻望,可信之人。
今同论一谏官差除,久不见纳,臣实忧惧」。
由是得直龙图阁、知润州
元祐二年,经冬雨雪不止。
明年春,积阴不解,下民失业。
公又上疏言:「君子为阳,小人为阴。
或虑朝廷之上,君子少而小人多,以致阳不胜阴。
愿诏三省选用正人,以迎协气」。
公在枢府踰年,边奏未宁,夏人唯受封册,而不遣使入谢,坤成节亦不贡奉称贺,全失恭顺
公言:「西贼之势可虑矣,皆臣窃位无效,以致如此。
愿除臣陕西郡,万一用兵,则就近可以备任使」。
再奏不报,公既不得去,而议事终不能
虽罢兵还侵地已决,而虑边臣不切为备,议遣中使分诣陕西河东,拊谕帅臣各尽心,无致因此或失守禦
诏书所云「体量边事」,公言:「元议无体量二字,若加之,恐失朝廷恩数,宜削去」。
熙河俘蕃酋鬼章以献,上御便殿受俘,百官入贺,命从官告裕陵,即遣中使赐公黄金三百两,犀带两条。
使者宣谕,以公指踪有劳,故尔赐赉。
公辞所赐,不报。
寻议质鬼章塞上,以招其子,公力陈不可,又条十利害事,请正典刑,使四夷闻之,彼虽怙彊如此,卒为我擒,而其罪必诛无赦也。
夏人空国寇镇戎,诸路赴援,到有先后,故所俘有多寡,议分氂赐银合茶药。
公曰:「均用命尔,今乃有全不及者,非所以激劝也。
请不及氂亦赐」。
熙州刘舜卿李宪故事,擅支金带银器与立功将佐走马承受,朝廷议行戒约,公言:「方委帅臣理节制,而苛细责之,所失不少」。
上察公之忠,将以为相久矣,特以边事未定,故留公枢密,以责其成。
至是乃拜公太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是日降三麻,在廷愕然延望,至唱公名,则举笏相贺曰:「天下事无虑矣」。
公辞至六七,上遣中使促公视事,不得已而就位。
公前在枢密,欲诛鬼章以谢天下,同列深不为然,上亦未决。
阿里骨使到,文彦博欲令见之,庶几其子结兀捉知其父在,侥倖得其心。
公曰:「不可,鬼章既就擒,彼国已绝望。
阿里骨纳款,因已归罪鬼章矣。
若使之见,必别生觊望。
而其子以必见为期,或未见,闻死,则嫌隙再生矣」。
又欲以鬼章为校尉,公曰:「未正稿街之戮已为非是,况可官之耶?
前日曾以团练使命之,又宠以金带,且不顾,尚何校尉之能有?
方受俘告陵之际,有志之士为先帝快意,而熙河死事之孤皆欲就食其肉于刀锯之下。
今乃一切倒置,何所示信」?
元丰中河决小吴口,水遂北流,神宗命因其性而导之。
邀功之徒乘时射利,辄谓北流害塘泺,请塞小吴,使之东注。
文彦博、吕大防是其说,公曰:「水性固未易知,然水性就下,则不待讲而后信」。
彦博、大防不悦。
公曰:「上初即位,母后垂帘,是岂宜兴大役时耶」?
附会者益众,彦博、大防持益坚,乃议遣使按视,遂以吏部侍郎范百禄、给事中赵君锡为使。
既回,具言东流地高,水不可行,议遂罢。
然起事者终不快也,辄密启,从中批出,再申前议,以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
公言:「先帝因议者以谓夏国微弱,若不早取,必为此虏所并。
亦是从中批出,令边臣相度。
而希旨生事者,谓刻日取胜,遂兴云武之师,后贻永乐之患。
今日之议,正与之」。
又言:「大河之役,休戚半天下。
不先规度,便欲兴工,将来垂成,水势拥遏,上下危急,公私无备,欲罢不能矣」。
又言:「既回之后,不免拥住北下,使之东向,则旧河不能吞纳,必致决溢」。
附会者既不得逞,乃欲先开减水河以探水势。
公曰:「此不攻自破也。
可回则回,不可则止,何用探为!
必其功料已有所费,万一不回,则以此为除破之名尔」。
又言:「水官骤乞计置梢草,中书舍人彭汝砺请见其可回,计置未晚。
此安民惜费之所也」。
公因奏事,上遽曰:「河事且熟讲」。
公对曰:「臣前后所论,无所易也。
欲望收回批旨,一切付之朝廷」。
上遂遣使收回所批,责大臣与水官参议
汉阳军吴处厚蔡确安州所为诗,解释而进,以为讥讪,帘下助之。
公曰:「不可长也。
句端语隙,辄快私忿,而欲置人于死地。
罗织党锢之祸,将起于此」。
已而章疏交上,所以诋者无所不至,遂流新州,公于帘前具言不可,以暧昧不根之过诛窜大臣,今日举动,宜为将来之法。
又上疏言:「臣知蔡确,众议不容,不可以不容之故,行希阔之事」。
又谓「父母之有逆子,虽天地鬼神所不容,至于父母亲置于必死之地,则不免伤恩」。
又奏:「以重刑除害,正如以猛药治病,其过也不能无损,况国体久安,尤重审慎」。
明日见上,公再三论列,吕大防曰:「蔡之党甚盛,不可不治」。
公曰:「朋党难辨,却恐误及善人,此事正宜详审」。
公又上疏,极论朋党为国家之患,且如王安石喜同恶异,至今风俗以观望承迎为能事,愿陛下寝命,下诏释附会者之罪,以安反侧。
又于上前期于必辨,方论次,同列不顾公而退。
王存议与公协,因留存同议,卒不能回。
或劝公引去,独明己之力尽,公曰:「我方慕古人,愿为良臣,不为忠臣,安得楚楚以自见耶」?
言者果复论公,公遂与存俱待罪,不报。
继请补外,竟亦罢,而宰执内屈,不敢罪公,乃如公请,出公观文殿学士、知颍昌府
公到颍,水菑之后,官私屋舍倒皆漂荡,井邑萧然。
公极力振补,上下康乂。
遂环城筑长堤,植榆,以其害。
后数年,水复至,堤遂有功。
公因请将兵所驻,遇水火盗贼急难之际,协心拯救,仍许长吏不拘常制差使
公才罢相庙堂,复兴回河之议,调发入颍昌,公得报,叹曰:「是可已耶」!
上疏言:「尧舜之治,不过知人安民。
知人则不轻信,安民则不妄动。
小人希功好进,行险生事,以求爵赏,然其利口,足以欺罔。
劝更法令则曰,君臣千载一遇,时不可失;
劝兴边事则曰,将为北虏所并,时不可失;
劝回河则亦曰,河势方东,时不可失。
故臣前日深畏其言而力陈之,今日之举,又必用时不可失之说动摇天下,遂欲少快其意。
如一路生灵何!
如一路民力何」!
上曰:「范某之言有理,宜从其请」。
议复少缓,其调发犹未已也。
会公再相,绍圣初再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宽来相视,亦言其不可。
公罢,东流之役遂兴,骚费半天下,而不阅岁,果大河之北几为一空,天下益以公为蓍龟也。
颍昌岁料河役,每输七千则免一丁之行,或以为便,已奏得请,公曰:「此有钱而不出力者之便,有力而无钱者何便之有?
且用民之力,于古有限,而今其远不过五百里,乃一槩催之,特在官者与上户为地尔」。
复奏罢之。
鄜延路经略安抚使、知延安府
未行,进大学士、改河东路安抚经略使、知太原府
河东地狭民贫,至吝尺寸地,使死不得葬。
公下令葬必如期,又拨官钱殓无主者瘗之,仍檄一路皆如此。
熙河分画地界,边将以两不耕地为控扼而不与。
以故持久不决,公请依元约,因上言:「与司马光陈弃寨之策,与陛下议定大计,以示轻地爱人之德。
今边将蓄疑败谋,留两堡之地,将再起事端,以招后患。
望诏边臣,速令界画,悉依已行诏旨」。
三上章,并乞录示边臣。
夏人犯麟府神木寨,无所得而去,朝廷犹诘责将吏,公一无所累,上章待罪。
上曰:「无所得而去,何罪之有」?
公请不已,曰:「非将吏失律,乃臣之罪也。
人君赏罚必信,不可为老臣屈」。
乃不得已,降公一官,移河南府,又知颍昌
未几,上遣中使赍诏抚问,仍赐银合茶药,召公赴阙,拜通议大夫,再为右相
公辞六七,不允。
又遣中使促公就位,因入谢帘中,骤曰:「卿此来,且与吕大防等同心协力。
人言卿必先引用王觌、彭汝励」。
公对曰:「臣方欲荐此二人,望陛下早赐进用」。
一日奏事次,帘中曰:「卿父文正公在明肃皇后垂帘之初,仁宗亲政之后,忠厚正直,见于始终。
卿名望众人所归,必能继绍前人」。
公顿首谢曰:「臣不肖,何足以当陛下奖劝委任之意」?
太皇太后崩,所赐遗留物,公再上章辞,不从,则又乞以助山陵之费,亦不报。
侍御史杨畏议除谏议大夫,公难之,吕大防曰:「畏曾论公,必无所嫌」。
公曰:「初不知也,除自不敢与闻,容上前别有奏请」。
三上章,乞避位,哲宗谓大防曰:「范某有时望,不宜去,卿可为朕留之」。
亦遣中使促公归府第,又遣中使促公入见。
有间,上独问公曰:「先朝行青苗法如何」?
公对曰:「先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当,激以赏罚,所以官吏急功,故为民害」。
上曰:「当时不须立赏罚」。
公对曰:「不唯赏罚不当立,付之尤宜得人」。
遂又述此意上疏,引谕精确,卒言青苗非朝廷所能行,行之终不免扰人也。
是时用二三大臣,皆从中出,而侍从言事官多不由进拟。
公上疏言:「陛下初亲政,四方拭目以观。
知人举直之化小有失当,其系不细」。
疏奏,上为之动。
而中批之人,类由密启,上乃以所得姓名质之于公,公曰:「天下治乱,实本于此,不可不慎」。
又疏言:「舜举皋陶,不仁者远;
汤举伊尹,不仁者远。
圣政之初,选用人材,正宜如此。
纵未能如古人,亦须极天下之选」。
中书省以二疑狱为不可贷,已画可,门下省复奏贷之,公曰:「门下非取旨之地,就使未安,亦当各正其职,容无辨耶」?
遂上疏言:「二囚一杀舅,一杀妻之父,皆已杀也,情虽可疑,如死者何!
若论亲党,则全无渭阳之念,顿戾寡妻之刑,公然背义忘恩,弗思投鼠忌器。
尤繄朝廷风教,不可不慎也。
请如已画」。
又言:「王存可大用,彭汝励可任言责」。
上曰:「王存如何人」?
公曰:「忠厚正直,臣所信也。
今年已七十,愿早用之」。
绍圣元年,言事者交章力排垂帘时事,人情大恐,公曰:「太皇太后保佑圣躬,欲跻天质于尧舜之上,其功烈,其诚心,幽明共所鉴也。
今人主初亲政,而议者辄自为计,不恤国是,一何薄哉」!
遂以明道二年五月癸酉诏书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
已而狂人赵天启作《拟试策》,传播中外,御史章疏稍取以为用,其语何止诬罔也。
公曰:「太皇太后勤劳公正,陛下尊奉备至。
一旦策题出,小人侥倖临事,致误陛下」。
又曰:「狂妄诋讦者已多矣,容之则累圣孝,惩之则恐塞言路。
不若以诏书禁约,一遵仁宗故事。
天启在元祐中已上书,诋熙宁政事为非道矣,后见其书,编管邓州」。
上不纳公言,亦不许公去。
客省副使高士敦以太皇太后恩,特旨改官,苏辙责知汝州
御史来之邵言士敦任成都钤辖日不法事,又论所谪太近。
公言:「之邵为成都府路监司,士敦有犯,自当按发。
执政累年,之邵已作御史,亦无纠正。
乃继有二奏,其情可知」。
公知不容于时,再上章乞去,语甚恳切,遂以公为观文殿大学士,加右正议大夫、知颍昌府
陛辞日,赐坐啜茶,慰劳甚渥。
上曰:「卿耆德硕望,朝廷所赖,然坚不肯为朕留。
卿虽在外,两为宰辅,凡有所以裨益于时政者,但入文字来,无事形迹」。
公曰:「敬受命」。
既到官,值兴广武埽,役下颍昌汝州,科梢草一百万。
公曰:「两处之民不习河役,方荐饥之后,加之道路阻远,乘此急难,又须数倍之价,何以堪?
异时遂以为例,则永为深患」。
力请至七八方免,然破产失业已十三四,有至非命而死者矣。
报到,闾巷田野欢呼鼓舞,如脱机阱。
方为公立生祠,会公南迁,畏事者止之。
司马光、吕公著夺恩,数毁墓碑,凡元祐时大臣侍从官例皆贬窜。
章惇以公尝断国论,遂以为党,而将因其例,上曰:「范某非党也,但不肯为朕留尔」。
公曰:「不肯留即党也」。
上勉从其请,降公一官,移知河南府
公以疾辞,改陈。
相次大防等窜岭表。
先是公未罢相,上尝问公曰:「贬谪之人,几似永废」。
公察上意甚善,特有所牵制而未果,因致贺曰:「陛下语此,尧舜不如也。
今重罪编配之人,尚理期叙复,岂兹等人不与此比?
愿陛下只用检举,候进呈,令依条则。
或有言者,亦易裁处,唯在陛下力主之尔」。
是岁郊祀,上怀公语,将因赦稍理大防等冤,而近测上意,前期奏大防等难从恩宥,遂以为永例。
公闻而忧愤,及斋戒累日,奏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习水土,炎荒非久处之地,而又忧虑不测,何以自存?
迹其所罪,亦因持心失恕,好恶任情,以异己为怨雠,以疑似为讪谤,违老氏好还之戒,忽孟轲反尔之言,误国害公,覆车可鉴。
然牛李之祸,数十年沦胥不解,岂可尚遵前轨,靡恤效尤?
兼臣与大防等共事,臣有所言,多相排斥,陛下之所亲见。
臣之激切,只是仰报圣德,不为其他。
兼今内地大热,炎方想不易处。
向来章惇、吕惠卿虽为贬谪,不出里居,臣尚曾有言,深蒙陛下开纳。
又陛下常悯迁谪之人,几为永废。
臣测知圣心,亦曾乞用检举之说。
陛下以一蔡确尝轸至念,今赵彦若已死贬所,将不止一蔡确矣。
愿陛下断自渊衷,将大防等引赦原放」。
奏上,亦感悟,持意益坚,反诋公为同罪未录,遂落职知随州
方草疏时,或以难回触怒为解,万一得远谪,非高年所宜。
公曰:「我世受国恩,事至如此,无一人上言者。
若上心遂回,所系不小;
设有不从,含糊观望之际,体国爱君,亦曾有人力陈其非者。
果得罪,死复何憾耶」?
促家人束装以待。
谪命在随几一年,州事毫发必亲,客至谈笑终日,无倦色。
公素苦目疾,忽全失其明,因上表乞致仕。
堂吏不得上,惧公复有指陈,终移上意,遂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
命下,公怡然就道,切戒子弟,不得少有不平意。
曰:「不见是而无闷,尔曹勉之」!
间有谚者,则曰:「我两为真相,报国无状,今日之贬,无所憾也」。
或谓公近名,公闻而叹曰:「七十之年,两目俱丧,万里之行,岂其欲哉?
但区区爱君之心不能自已,人若避好名之嫌,则无为善之路矣」。
在永三年,人不堪其忧,公处之有馀裕,非医药方书未尝经理,非修身行己不以语人。
作棺衾,以俟瞑目。
上即位,皇太后听政,南迁流人例徙内地。
以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
二圣将复用公,而意若未得伸,乃遣中使永州,就赐银合茶药,问劳委曲,曰:「二圣甚知相公在先朝言事忠直,已虚位待相公,不知目疾如何?
用何人医治?
只为左右有不是当人阻隔相公」。
公顿首谢。
又云:「太后相公,官家即位,行事如何?
天下何说」?
公谢曰:「唯鼓舞圣德」。
又云:「天下有何不便,但奏取来」。
公对曰:「敢不奉诏」。
又云:「邓州莫且去否」?
公对曰:「已出望外,如归乡里」。
又云:「离阙日,二圣再三命某言,太后在宫中,皇帝在藩邸,甚知相公是直臣」。
公感泣不已。
俄进公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许归颍昌
遂复观文殿大学士、充中太乙宫使
召赴阙供职,而公病矣。
诏书有「岂唯尊德尚齿,昭示宠优;
庶几鲠论嘉谋,日闻忠告」之语,公捧诏感泣,曰:「上果用我矣。
目明全失,风痹不随,恩重命轻,死有馀责」。
将至畿内,上又遣中使赐银合茶药,促公入觐,仍宣谕渴见之意。
公曰:「老臣昏忘,不可勉彊」。
中使曰:「朝廷自有优礼」。
公曰:「老臣命薄,虚蒙圣眷」。
继又遣中使赐银绢各五百,以继道路之费,仍遣国医诊视,医药所须,并出内府,一钱不得取于公。
又敕须公病愈,乃得归。
公乞免供职,许归颍昌养疾。
上不得已而许,后见辅臣,问公安否,乃曰:「范某得一识其面足矣」。
久之,上知公决不能起,始命上宰
公既安里第,有间,疾少瘳,念医者在门,不许受私谢,乃以天宁节所得冠帔,请改其服色。
上批其奏曰:「冠帔可留与骨肉,医者之服色已依所请。
卿有忠言嘉谋,宜时陈奏,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
公上表谢,遂复告老,寻降诏不允。
比诏到,而公薨矣,实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二日也,享年七十五岁。
正旦坐受家人贺如平时,明日若熟寐,然家人视之,则公逝矣。
前期戒诸子殓如古人,周身之外,不得侈一物,葬务至约。
口占遗奏以授诸子,历叙家世遭遇,晚被厚恩,不得一见上为不足。
言不及私,唯指陈切务数端而已,读者益知公为不可及也。
又令遍别庙堂及侍从诸公、内外知旧书,其大致则欲尊王芘民,竭诚尽瘁,以辅成圣世也。
上览表震悼,时东朝晚出,中外缟素。
辅臣进见,语及公,上为之出涕,尤叹恨不得用公也。
得遗书,痛悼嗟惜,益期不负公之嘱。
颍昌之人无不挥洒,而远近来哭者无虚日。
上遣中使密赐银三千两,且宣谕曰:「非常典也」。
抚慰诸孤,索其所须无纤悉。
问欲敕葬否,诸孤以治命力辞。
寻敕颍昌河南府给其葬事,赐其墓碑曰「世济忠直」。
添差婿蔡毂通判颍昌府,专督丧舆及存恤丧家诸孤。
卜以四月十日葬公于河南府河南县万安山下文正墓之西北。
初,楚国之娠也,梦步月中庭,有儿自月中下,以衣裾承得之,明日生公
既就学,昼夜不少休,夜坐帐中,灯烟所薰,帐顶如墨色。
后公贵,魏国出以教子。
其在襄城,有贵公子挟进士第筮仕,方初歆艳一时,公颓然其后。
政事之馀,从诸公劝讲,赋咏为乐。
尝赋「秋风吹汝水」,读者已知为公辅器也。
文正墓碑石未得,而葬之日且逼,公衰服行哭,密有所祷,遽得之道左。
逮公将终,颍昌城内外林木俱冰。
集贤殿修撰唐义问与公久游,且相好也,亦起自谪籍,而归遇公于鄂,相语甚款。
公折简抵义问曰:「某非久就木,后事愿公證明」。
公捐舍馆,义问适守颍昌,凡经理陈请,切于己事。
虽气类相求,亦公精诚,前有所托也。
文正即世,遗二稚子,一男一女,甫七八岁。
公教养至于成人。
男为名臣,官至龙图阁直学士
女嫁令族,封和义郡君
又公伯姊嫠居,公为给事中,请以所得恩典改授冠帔。
帘下谕政府曰:「范氏,文正公女,宜特赐,何必改也」!
公草谢表,曲尽感遇之意,后亦以公恩封高平郡太君
公有文集二十卷、台谏论事五卷、边防奏议二十卷。
公内刚外柔,端亮不挠,其正身齐家,以至许国爱民,皆得之天资,而本于平易。
不宿怨,不吝过,不苟近利,不邀虚名,未尝忽细故而不亲。
常欲以天下如一堂之上,人心如己之心,利害休戚皆欲与之
尝曰:「我平生所学,唯得忠恕二字耳」。
食不重肉,亦无所择,衣才蔽形体,不事华靡。
暑月必袭衣,见子孙必冠。
所得锡赉,入手尽散。
任子恩必先疏远,故其仲子垂五十而官未寄禄,幼子与五孙犹未仕也。
位宰相如布衣时,无好恶,不以声色加人。
政府,赐予才在门,径以广义庄。
归自南迁,家人衣食将不给,所赍金帛均给亲族,曰:「上不忘老臣之赐也,幸此恩」。
论事周旋,油油翼翼,唯理之得,唯陈请之通而后已,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上自人主信其忠,士大夫服其义,武夫悍卒、匹夫匹妇怀其德;
外至夷狄,皆知其名。
其为留台也,一时耆德多在洛,公与司马光皆好客而家贫,相约为真率会,脱粟一饭,酒数杯,过从不间一日,洛中誇以为胜事,而天下唯忧公不起也。
方其在永也,天下固未尝一日忘公。
其召而来,天下跋首以望其用。
其病而归也,天下犹幸其复兴。
至其薨也,莫不嗟咨太息,或至泪下。
故其历事五朝,用舍出入踰五十年,朝廷以为轻重,天下系其安危。
方晋叔向、唐裴度虽近是,而彼则不能无少愧矣。
夫人王氏,天章阁待制质之女,魏国夫人,卒于永州,今举以祔。
五男:长正民,单州团练判官
正平
次正思,宣德郎
次正路,次正国。
五女:嫁将作监孙,朝请郎荆湖北路转运使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通直郎郭忠孝
正民、正路、崔氏、马氏二女皆先公卒。
孙七人:直彦,宣义郎
直方,郊社斋郎
雍、直英、直清、直举、直孺。
女一人,嫁长安李琥
曾孙一人。
公虽笃于恩仁,然非其义,纤介不以假人。
教子弟则曰:「六经,圣人之事也,知一字则行一字,要须造次颠沛必于是,则所以谓有为亦若是,岂不在人耶」?
故皆表表自起,士大夫指以为劝。
公尝曰:「人材难得,欲随事有用,则缓急无以应手。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非储之以待,其如病者何」!
故虽以人材为己任,每有荐引,必先公议,内举有所不避。
其不可,则人君所主,亦必争。
元祐中尝实封手诏,委公荐士,公具十馀辈上之,后皆进用,亦有至廊庙者。
上以为公知人。
性不欲生事,不欲挠人。
其归葬兄也,廊庙先以属河南府,将以为助。
公既葬而后见太守,守问公曰:「卜葬定何日」?
公曰:「已葬矣,姑一见公而去」。
守惊曰:「何不一相及也?
庙堂诸公皆有书以见托,今将何以报之」?
比其薨也,前饬子弟无以后事累公上,皆取给于私力,而亦不可以烦人也。
公之再相也,帘下非特知公之贤,亦将有所托,故其引文正以赏公,其意可知也。
公亦感激遭遇,期以身尽,而哲宗亦察公之忠,咨访眷待,不与他等。
然退而寒之者至矣,公虽披见肺肝,上亦无从可知也。
呜呼,之仪既铨次公章疏,每至抑扬论列之际,未尝不掩卷而叹,亦或至于堕睫也。
盖无一语不出于诚意,无一事不切于物情,或所指者小而所戒者大,所陈至近而所及至远。
其言而未行也,亹亹如理棼丝,必至于缉而后已也,丁宁反复,愈挫愈励,甚者如救焚溺。
其已行者略,而不行者详。
窃以问公子,其子曰:「此先公微意也。
已行者,君臣一心而信矣,所以略;
不行者,将以示吾君优容听纳,臣下屡渎而不厌,所以详。
既互见君臣一时相与之盛,而又可以为来者之劝也」。
使公之言行于熙宁元丰间,必无元祐之更张;
尽申于元祐中,必无绍圣元符之已甚。
是上虚心必有待于公,而公病矣。
所谓「君子万年,介尔景福」,与有阴德者,必飨其乐,天下孰不有祷也?
而公弗顾以往,其果有命耶?
抑物理自有其数也?
观公终始一致,白首不渝,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于斯可以无憾矣。
一时之语,固不得而加损,姑撮其切于事者载之。
盖非其语不见其实,故不得而简;
尽其文不出其事,故不必备。
使读之者耸然必作而欲有所为,则如公临之而致不朽之托,公既有所命矣。
或曰,孔子作《春秋》,而定哀之间多微辞,是不能无所避就也。
然则「邦有道,危言危行;
邦无道,危行言逊」。
执笔者固当论世而言,亦当知尽万物,不能易己之重,庶几不负公之记,而异时可以下见于公而无憾也。
谨状(《范忠宣公集》卷一九二○。)
彭汝励:《宋史》本传作「彭汝砺」。
来之邵绍圣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九、《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四五(第七册第六六○○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三
颍昌府百姓盖渐遮执政马首声冤,称侍御史来之邵灭绝本家祭祀,规夺父母财产。
臣以之邵风宪之任,为小民毁辱,不自奏辨,送具劄子论奏,蒙送户部郎官看详。
按法,诸义子孙身虽存,而所养所生父母、祖父母俱亡,被人及自有所论诉,各得不受理。
据臣所闻,盖渐曾有姑證是庶生亲侄男,又有改嫁母阿张證是义男,于法不皆可用,乃是所养祖父母,于其母嫁之后,养以为孙,于条正是义孙。
若无所生父母,即官司不当受理,此讼止是片言可决。
访闻颍昌府按内,自有之邵手书,欲将盖氏住宅兑换房钱。
审若有之,知情明甚。
文昌从官举动如此,深可嗟骇,望早赐施行。
乞退杨畏绍圣二年正月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
伏见吏部侍郎杨畏反覆迹状,前后明白,不为公论所与,遑遑求为自安之计。
凡立朝之士,稍与己情不通者,即指为刘挚党人,阴行离间,如彭汝砺、黄裳、叶涛之徒是也。
议者言来之邵所入章疏,稍成文理者,皆代为。
方今补坏修废,肇开端绪,而不尽革,适足为害。
欲望圣明考言询行,进退施行。
范忠宣公墓志铭建中靖国元年四月1101年4月庚子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三、《曲阜集》卷四、《文章正宗》续集卷六、范忠宣集·补编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元符三年,今皇帝既即政,虚心求贤,首访遗老。
时故丞相范公武安军节度副使安置永州,即日走中贵人湖南,致上及皇太后命,劳赐甚宠。
所咨皆国家大体,盖将属以重任。
初授光禄卿分司南京,道进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
不数月,以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召。
使者问赉相属,公以疾辞,遣国医往视,公固请还颍昌里第。
上察其不可强起,许之,然每对辅臣,以不见公为恨。
又手诏公曰:「卿有忠言嘉谋,宜时陈奏,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
既而公疾益侵,请老,不许。
建中靖国元年正月癸亥薨,年七十有五。
上闻震悼。
皇太后崩,不视朝,间对辅臣语及公,辄动容。
常赗外赐其家银三千两,赠开府仪同三司,敕颍昌河南给其葬事,赐「世济忠直」四字,曰:「以是书于墓隧碑首」。
又诏葬为辍视朝。
有司节惠谥曰「忠宣」。
四月庚子,葬公河南尹樊乡万安山之原。
公讳纯仁字尧夫
曾祖唐国公讳赞时
周国公讳墉
楚国公,尝参知仁宗政事,谥文正讳仲淹:皆累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
曾祖妣陈氏,唐国太夫人
祖妣陈氏,周国太夫人,谢氏,秦国太夫人
妣李氏,楚国太夫人
世家苏州文正公河南,遂为河南人
文正公议论设张,纪于国书,暴于天下,有德有劳,为宋名臣。
蓄不尽施,钟于其子。
国太夫人梦儿堕月中,承以衣裾,得之,寤而生公
五岁知读书,八岁能为其徒诵说书义;
十有一岁,丧太夫人,哭泣如成人。
既长,力问学,长于论议,恩补太常寺太祝
皇祐元年进士起家,历知常州武进许州长葛二县,皆不赴。
文正公薨,乃出仕,以秘书省著作佐郎汝州襄城县
为政有惠爱,课民种,民获其利,号其为著作林。
用举者,召编校昭文馆书籍
辞不就,签书许州观察判官事,州赖以治。
贾默知开封府,荐知襄邑县
大兴学校,士争归之。
卫士挟牧地暴民田,公取一人杖之。
牧地初不隶县,有诏诘公,公言:「兵须农以养恤,兵当先恤农」。
朝廷是之,释不问,且听牧地隶县,自公始。
治平元年,以某官为江东转运判官,擢殿中侍御史
时方议濮安懿王典礼,大臣与从官异论。
公言:「陛下亲受仁宗诏而为之子,与前代定策入继之主异,请如从官议」。
继与御史吕诲等更入论奏,不听,则皆纳告牒,家居待罪。
既而内出皇太后手书,尊王为皇,夫人为后,公复言:「陛下以长君临御,奈何使命出房闼?
异日或为权臣矫托之地,非人主自安计」。
时已诏罢追尊,趣公就职,公犹以不皆如从官议,请去益坚。
上不得已,出公通判安州
公在台,数言人所难言,及争濮王事,引谊据经,语斥大臣尤切,繇是名震天下。
徙知蕲州,历京西提点刑狱京西陕西转运副使
召还,除尚书兵部员外郎,兼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未几,加直集贤院、同脩起居注判国子监
神宗初即位,慨然有追迹先王、内修政事、外攘夷狄之志,得王荆公任之,多所更张。
公自还朝,即劝上毋开边隙,又言:「变改法度,人心不宁。
《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愿陛下图不见之怨」。
上问:「何谓『不见之怨」』?
公曰:「古人所谓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者是也」。
上善之,令条古事可为戒者以闻。
公作《尚书解》以进。
及为谏官,前后为上言者,以休兵、省事、节用、富民、进君子退小人、爱人材、申公论为急,崇聚敛、事苛刻、亲谗佞、任偏听为戒。
大则廷论,小则疏达,未听,则连章累牍不苟止。
其于君子小人之际,尤反覆激切,无所讳避。
尝论富韩公在相位,不当数移疾杜门,自为形迹;
吕诲不当罢御史中丞
李师中不可守边;
薛向不可任发使,行均输法于大路,必将掊克生民,敛怨基祸。
它所开陈类如此。
上方锐于求治,又言:「道远当驯致,事大难速成,人材不可遽求,积弊不可顿革。
自古人君欲事功亟就,必为憸佞所乘,不可不察」。
公雅荆公厚善,至是,数言其以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人主,失天下望。
既而刘琦、钱顗、孙昌龄同时罢御史,公又言:「琦等一言柄臣,遽以罪绌。
今在廷阿附者众,奈何陛下更以法驱之」?
益指切荆公,并及它大臣,词气甚厉。
上察其忠,留章弗下,而公请去不已,至阖门不出。
乃罢谏院,留修起居注,公固辞。
执政或遣所亲谕公:「速起,且除知制诰矣」。
公曰:「是以利诱我也。
言不用,万钟于我何加焉」?
录所上章,纳中书门下执政见之,怒,出知河中府
成都府路转运使
坐失察僚佐燕游事,左迁知和州,徙邢州
未至,加直龙图阁、知庆州、环庆路经略安抚使
入见,上问公兵法、边事,皆对非所习,因恳辞边任,不许。
庆自文正公为将,有恩。
公至,会岁艰,赈发以时,全活甚众。
既而蓬生蔽野,结实如,可食,公私获助。
复为营来岁耕稼之具,岁以大穰。
或言公廪贷过多,遣使按视。
民闻之,争先输官,比使至,无负者。
会属流人道庆称冤,按得冤状。
郡将种古讼公挟情变狱,诏移狱他郡,出御史治之,逮公就对。
部人数万号泣遮道,童儿相率诵诗随之,久乃去。
狱成,坐诬告抵罪。
公犹以它事夺职知信阳军,徙齐州
齐多盗讼,前守率尚威严,公独治以恩信,岁终犯法者,视旧减半。
以丧子请罢,得管句西京留守司御史台
再知河中府,论教保甲妨农事甚力。
累迁朝议大夫
元丰八年夏,复以直龙图阁庆州
岁中,擢天章阁待制
召还,充侍读,又除给事中
时哲宗、宣仁太后共政,司马温公入相,首革差役法。
公闻之,谓人曰:「此事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
宰相职在求人,变法非所先也」。
还朝,力为温公言之。
温公有所建请,公复言:「宰相当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
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而正士将卷怀退避」。
是时,初改熙宁案问自首法,公奏立文太深。
又言:「四方奏议大辟,有司一以八年十一月诏书从事,坐死者视旧数倍,非先王宁失不经之意」。
盖公虽与温公同志,及临事,有所矫正,类如此。
于是人皆服公平直,知前于荆公,非苟为异也。
明年二月,进吏部尚书,不数日,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初,公还自庆,两宫亟遣中使太官膳,出手诏,问禦备西戎之策,公请罢兵弃地,因使归所掠汉人,执政持之未决。
会公入枢府,复申前议,又请予地之外,归一汉人予绢十,两事皆施行。
既而,夏人未顺,公请陕西一郡自效,不许。
会边臣俘番酋鬼章以献,两宫归功辅臣,褒赐异甚。
公请诛鬼章塞上,以谢边人,而议者欲致其子,收河南故地,故赦不杀。
其后,又欲官之,公复固争,然鬼章子卒不至。
元祐三年春,拜大中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公自为执政,务以博大开上意,忠笃革士风。
枢府时,言者攻章惇、邓绾,公皆力为救解。
因言:「臣尝为绾诬奏坐黜,今日所陈,恐录人之过太深,实系国体」。
两宫感悟,即日遣中使,手诏嘉纳。
因下诏书:「前日希合附会之人,一切勿问。
言者亦勿复以言」。
既而在廷颇分朋党,论议多出私意,浸润之说稍行。
学士苏轼草策问题,或言引用不当;
韩维门下侍郎补外。
公奏无罪,尽心国家,弗避嫌谤,不可因谗言绌。
及在相位,谏官王觌坐论朋党贬,公复为辩君子小人朋党之异,因极言前世朋党之祸,并录欧阳文忠公《朋党论》以进。
明年,知汉阳军吴处厚蔡丞相安州所为诗传释,以为谤讪,言者遂欲挤之死地。
执政主其说,独公与左丞王存以为不可。
公进则与同列争于帘前,退则上疏极论无虚日。
蔡丞相新州,言者指公二人异论,公二人亦坚求罢,乃以公为观文殿学士、知颍昌府
筑防备水,后赖其利。
踰年,进大学士、知太原府、河东经略安抚使
瘗民烬骨未葬者三千馀丧,又推之一路。
夏人犯边,公直将佐,引咎归己,累上,乃贬秩一等,徙知河南府,再徙颍昌
召还,复为右相,仍迁通议大夫
公前为相时,有司请归河故道,二三大臣主其议,公独争,以为壅水使高,必难成功,况今公私匮乏,当缓其役。
朝廷为出近臣往视,还奏,如公言。
主议者不怿,密启以手诏督趣,公复固争,两宫悟,为收还手诏。
公既罢,而河役复兴,调发及颍昌,公又上疏极论,两宫然之,而役犹不辍。
及公再相,又遣从官御史经度,不能易前说,然主议者必欲成之。
后虽暂归故道,已而复决,人力为之大敝,至于今未复也。
公遇事不苟,同列患之,或讽公。
再相时,御史当有言,公即避位,不听,固请,上亦固留之。
时上方亲政,于大臣中注意独厚,有密荐人材者,辄以质于公。
又尝问先朝法度,公悉心以对,无所回隐。
因劝上慎择执政台谏官,且言:「仁宗朝委事执政,而台谏实参论议,可以为法,然不可用非其人」。
上嘉纳之。
初,公召还,宣仁尝称文正公天圣明道间,始终一节,以勉公。
宣仁崩,小人争论垂帘时事,公力陈太皇太后勤劳公正、保佑扶持之心,请依明道故事,下诏戒妄议者。
明道中诏,实文正公启之
及是,公又以为言。
御史苏轼所行制词,以为讪及先朝。
苏辙常论改先朝法度,引汉武、昭父子为言,上怒儗非其伦,自门下侍郎汝州
御史来之邵以为责轻,之邵又论宣仁从弟高士敦蜀中不法事。
公奏:「御史在位日久,当轼、辙势盛时,无所论;
士敦官蜀日,之邵监司,未尝按谪。
一旦乃尔,其情可见」。
上之怒也,不敢自明,公独前奏:「武帝雄材大略,史无贬词。
所论,事与时也,非论人也」。
上意稍解。
轼、辙平日与公论异,至是,人益服公为平。
时上方更用大臣,公力请罢,复以观文殿大学士右正议大夫颍昌
于是元祐公卿大夫相继贬窜,公亦坐夺一官,徙知河南府
辞行,改知陈州
公在位时,上尝问公:「贬窜之人,殆将永废」?
公前赞曰:「陛下及此,尧舜用心也」。
因请以时叙复如法。
及罢辞,上又从容谕曰:「卿虽在外,有所见,宜悉以闻,毋事形迹」。
至是,上方祀明堂,肆赦,大臣前疏吕丞相大防已下数十人终身勿徙,公即为申理,请悉追还,辞甚恳,至忤大臣意,落职知随州
丧明告老,大臣弗许。
逮明年,再贬永州
在永三年,怡然自得,或加以横逆,他人莫能堪,而公不为动,亦未尝含怒于后也。
公性夷易宽简,弗以声色加人,及谊所在,则挺然不少屈。
推诚好善,不为忮克,尝曰:「吾平生好学,得之忠恕二字而已矣」。
繇是所至,人归其仁而惮其正。
历事四世,终始无间言。
自为布衣以至宰相,廉俭恭逊,不少加损;
政府恩锡,屡斥以广义庄。
晚年南还,贫甚,得赐,辄均及属人;
前后任子恩,多先疏族。
故公殁之日,幼子、五孙未官。
赖上赙,乃克葬。
公之配王氏,天章阁待制质之女,有贤德,能成公志,封魏国夫人,卒永州,今举以祔。
五子:正民单州团练推官
正平,忠武军节度推官
正思,宣德郎
正路、正国。
五女,归将作监主簿崔保孙、朝请郎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谷通直郎郭忠孝
正民、正路,崔氏、司马氏二女,皆前卒。
孙男七:直彦,宣义郎
直方,郊社斋郎
雍、直英、直清、直举、直儒。
女一,曾孙一。
文正公四子,长子少有大志,不幸疾废,公与叔季,克世其家。
而公忧国爱君,不以利害得丧二其心。
刻意名节,难进易退,虽屡黜废,志气弥励,人以为有文正公之风焉。
其在朝廷,务奖进人材,故天下善类视公用舍以为消长。
有文章论议三十卷,而论议之文,实传天下。
主于平恕,不为已甚。
世谓使其言行于熙宁元丰时,后必不至纷更;
尽用于元祐中,必无绍圣大臣雠复之祸。
今上虚己待公,天下亦幸公复用,而公疾不能朝,以至不起,哀哉!
既病,口授诸子遗奏数百言,读者益叹其忠。
初,公南还,道遇故人唐义问,属以后事,比薨,义问适守颍昌,果赖其力,其前知又如此。
某晚游公门,辱知厚甚,手书诿以铭文,谊不得辞。
铭曰:
远矣范宗,陶唐其系。
更夏商周,保姓受氏。
晋宣子,以告穆叔
流非不长,止曰世禄。
孰为不朽,后有人。
若公父子,再秉国钧
有德有言,百世弗泯。
诸生,至位丞相,一节不回,虽老犹壮。
御史抗议,公惟守礼。
谏垣建白,公不言利。
封疆之画,公曰休兵,庙堂之论,公则持平。
利害异趣,公为砥柱。
爱恶相雠,公为虚舟。
世夸以争,公避不有。
众所惮行,公惟恐后。
堂堂嶷嶷,社稷臣
正色四世,屡亨屡屯。
白首南迁,纵心顺命。
已僵复起,天子之圣。
有泽在民,有谋在国。
寿非不多,人以为啬。
惟其卓伟,山高日赫。
归从先君,嵩洛之侧。
念公贤,形于诏墨。
后人来咨,不假方册。
请视丰碑,世济忠直。
宣祖册文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苏魏公文集》卷二七
宣祖昭武睿圣皇帝:伏以维天之命,有开必先。
挺生真人,继育神圣。
文谟武烈,奄有多方。
式举宗祈,载怀祖德
先期备物,用展孝思。
有菲惟羞,至诚是达,昭宪皇后杜氏配。
宣仁圣烈皇后祔庙表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八、《苏魏公文集》卷四五
臣某言:得本州进奏官报,伏承宣仁圣烈皇后二月十七日升祔英宗皇帝室者。
复土厚陵,宁神宣庙仙游益远,圣孝无穷。
臣某诚悲诚咽,顿首顿首。
伏以宣仁圣烈皇后母仪三朝,君临九载。
佐万机于房闼,治协丕平;
祔六世于宗祊,礼尊配侑。
恭惟皇帝陛下聿怀祖德,永慕慈仪。
丧过乎哀,日月倏踰于祥禫;
祭致其敬,岁时克奉于享尝。
臣籍缀殿涂,躬縻州组。
举朝晡之临,阻预朝班;
望云日之遥,但驰魂干。
臣无任。
龙图阁直学士修国史宋公神道碑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四一、《苏魏公文集》卷五一
叙曰:在昔官以世称,而其事著见于后者,独史氏之载籍存焉。
司马迁论著先人所次旧闻,班固奉诏续父所撰前记,皆因其绪业,卒成大典。
后之言官守者称之,谈世家者善焉。
国朝史官无常员,惟时撰录所寄,尤艰其选。
而宋氏二公载世,典领其职。
起建隆讫天禧,述祖宗创制致治之美,洎真宗一朝《实录》,时则尚书令燕国宣献公预焉。
乾兴至治平,叙二帝成功盛德之事,洎仁宗一朝《实录》,时则贰卿龙图常山公继焉。
五朝正史,二圣编年,出于一门父子手笔,可谓家世之盛矣。
《传》曰「信哉其能成名也」,其常山公之谓乎!
公讳敏求字次道宣献公讳绶之长子也。
世为赵州平棘人
曾祖龟符,本州别驾
祖皋,尚书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
并以宣献公政府,追赠太师中书令
而集贤公又兼尚书令,胙谯国公
三世业履勋猷,见端明殿学士邯郸李公碑志详焉。
公生十年而承家学,摛辞据古,早有过人者。
自经、传所载,师儒所传,靡不旁通而浃洽,而于唐世及本朝尤为练达。
礼乐之因革,官阀之迁次,朝士大夫之族系,九流百家之略录,悉能推本其源流,而言其归趣。
雅为丞相宋元宪公所知,从辟洛阳,每访以故实。
太师欧阳文忠公领礼仪、修唐史,以公尝僚,手书咨事,自谓浅陋,繄鸿博之助。
至于庙堂典故,学者疑义,莫不从而质之而后决。
初,仁宗留意艺文,参用名实,寘公文馆
英宗综核群臣,阅台省之久不者,擢公修记史,掌名命。
今上宪章百王,礼文有所损益,其论撰之选,公未尝不在其中。
晚岁,付以史事,未逾月纪草成,与其长属奏御。
上特开资政殿,服靴袍,读之终篇,改容而谕之曰:「两朝丰功盛德,赖卿等考求而发明之」。
它日移疾告,上方临集英策进士,顾公不在列,问左右:「宋某安否」?
即遣中使抚问。
间数日,又命挟医诊视,仍召其子官于外者归省。
及以讣闻,上悯然伤恻,制赠尚书礼部侍郎,敕府县应接其葬事,皆特恩,非常比也。
公以文雅,被眷累朝,才升器使,终始隆渥,诸儒鲜偕最。
历官天圣三年乾元节,以父任秘书省正字
宝元二年,召试学士院,赐进士第
庆历三年,以光禄寺丞馆阁校勘
坐赴同舍苏舜钦奏邸饮会,出佥书集庆军节度判官
以祖母郑国太夫人高年,请解职留侍京师
未几王文安公刊修《唐书》,表公习唐旧事,为编修官校勘
郑国弃养,服嫡孙重去位,仍许修书于家。
稍迁集贤校理,历通判西京、知太平州
入为群牧判官开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
坠马伤足,出知亳州
召还,充仁宗实录院检讨官
步蹇不任朝谒,特旨蠲之。
由京寺七转至尚书工部郎中:两以庆恩覃霈,一以《唐书》褒赏,四以考课进秩。
治平元年同修起居注
明年知制诰同修撰《实录》。
今上登极,兵部
于时英宗大行梓宫在殡,上封者请听宗室嫁娶,太常议不可。
既踰年,又有言者。
公曰:「义服变而练,可以嫁娶矣」。
坐前后不类,夺一官,以知制诰绛州
未几复官,召还修撰如故。
《实录》成,拜右谏议大夫
熙宁三年四月,今枢密副使吕公以言事罢御史中丞,知颍州
公以草制,执政指所言,易其词以进。
未旬日,今御史中丞李公自秀州判官监察御史里行,公言:「旧制,博士以上再历通判,须奏举方得入台。
去年骤用京官,议者以为非。
今又以幕职超拜,恐弗循官制之旧」。
即上还其制目。
因自陈目疾,蕲解书命。
章再上,以本官奉朝请
岁中,兼史馆修撰
明年,加集贤院学士
八年,特拜龙图阁直学士
十年,修国史
其别使,自校勘右史,两知太常礼院,判登闻鼓院官告院尚书礼部,开封府发解官、锡庆院考试官契丹国信使
洎升从官,历纠察在京刑狱判秘阁秘书省尚书都省刑部工部吏部流内铨、礼部贡院知通银台司兼门下封驳、管勾三班院编修宗正寺修玉牒官提举醴泉观,再判太常寺礼仪院事。
知审官东院提举官告院、定夺郊赦命官、使臣罪犯、编排录用勋臣子孙。
一为制策考试官,四为殿后考覆官。
其专领则永厚山陵。
熙宁七年,南郊皆为礼仪使、馆伴契丹使河北,祭塞河口。
编修閤门仪制》、《蕃国朝贡条例》,详定《元正朝贺仪注》。
而省寺所涖,多宣献旧服,公嗣修其政,有光前烈。
又掌均公、建公笺记,摄鸿胪卿,护燕国公主、兖王、卫王葬事,以疾不果行。
其论议,则为礼官时,少师石中立薨四十日,而子从简又卒,无他子承重,嫡孙祖仁不知所以服。
公曰:「按司马操徐邈摄祭议,是服宜三年。
郑康成注《仪礼》:『期出而虞,丧以三年』。
是服可再制,祖仁当解官,因其葬制斩衰」。
时三礼官执据不一,判寺宋景文公独是公议。
陇西郡王李用和薨,辍朝日通在太庙孟享,不坐内。
公援石保吉故事,请补其日。
徐国公主以驸马都尉王师约兄为侄奏官,公执非是,诏即正其名。
太常前上祧庙迭迁禧祖事已施行,既而再三参定。
公言已有前议,不敢预闻,遂免连书。
熙宁初,转对上三事,其一曰:「外官数易,吏民疲于送迎。
愿久其职,则考积有实而恪位匪懈矣」。
其二曰:「河、陕举人以文词登科者鲜,望因科诏令三路与诸郡,列荐其行。
特恩赐第,则朴茂之士遝进矣」。
其三曰:「顷年遣使,宽恤民力,减放役人,而事务仍旧。
宜酌其闲剧,省事增人,庶几民蒙实惠」。
其为修撰,言馆阁四部书猥多舛驳,请以《汉·艺文志》目购寻众本,委直官重复校正
然后取历代至唐录所载,第为数等,则其善者校留之,馀置不用,则秘书得以完善也。
其论贡举,诸州郡置学官,专职教导。
三岁科举取士,三分以二分待糊口校试,如旧式;
一分依元年赦敕州郡谕荐,监司审覈而后奏名。
太学则主判保荐,并赴御试,中格者附榜。
如此取之数路,则群材不遗矣。
秘书省论郊庙祝词语义有非当,请命学士改定。
使河口还,奏河北旱灾,望蠲其夏租。
罢绛守,言本郡岁伐山稍八十馀万,其役特重,请三分一于晋、泽二州,以纾绛人。
其后官不数易,太学三舍取士,州郡置学官,三路取百人,繄公开陈其端也。
熙宁四年,议入閤两制
太常以谓此唐日坐朝之仪,不足为盛礼,宜削去之。
公请如唐坐宣政故事,约閤门旧图量设仪卫,以朝朔望。
诏可其奏。
今月朔朝文德,由此始也。
旧制台阁官被命别使即中谢,后或废格。
公使永厚陵洎修国史,皆奏复之。
观所举可以知其造次,必于义而不失职守也。
撰著则有《书闱集》十二卷、《后集》六卷、《西垣制集》十卷、《东观绝笔集》二十卷。
属词谨严似权仆射,论事简切似李司空,训辞兼常、杨之温雅,篇什得元、刘之清丽,盖有湛深之思。
初,宣献公辑《唐大诏令》,未次甲乙,公用十三类,离为一百三十卷。
唐自大中世,史记放绝,载祀不传。
公缀集所闻,续武、宣、懿、僖、昭、哀六朝《实录》,总一百四十八卷。
国朝都汴,沿旧方镇,府寺、邸第、闾里、坊巷,增易数矣,人罕识其故处者。
公依韦述《类例》撰《东京记》三卷。
雍、洛故京,汉、唐遗事,渐罹残毁,其迹熄矣。
公掇方志洎碑记所载,撰《长安》、《河南志》各二十卷。
奉诏编缉则有《閤门仪制》十三卷、《集例》三十卷、《例要》五卷、《蕃夷朝贡录》十卷。
记当官所闻见与其应用,则有《三川下官录》、《入蕃录》、《春明退朝录》各二卷,《韵类宗室名》五卷、《安南录》三卷、《元会故事》一卷。
摭唐人物、世系、遗事,则有《讳行后录》五卷。
纂唐文章之散逸、卷部不伦者,有《李翰林集》三十卷、《李北海集》十五卷、《颜鲁公集》十五卷、《刘宾客外集》十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百家诗选》二十卷。
复采晋、唐人诗歌见于石者,作《宝刻丛章》三十卷。
尝谓司马迁《史记》注解疏梧,学者罕通其义训,悉取《音义》、《索隐》、《正义》,王元感、陈伯宣《别注》,将仿颜师古西汉》为《集注》。
及被诏《百官表》,续本朝《会要》,删定《九域志》,皆未克就。
呜呼!
可谓博矣。
公雅以善书称,结字清劲,得其家法。
前奉诏题濮安懿王、王夫人神主,书御制《韩忠献公碑》,及当时公卿士人所请题写,被金石刻者多矣。
尝对延和,上问宣献遗迹。
翌日,奏七轴以献。
自公之亡,未有继其书名者。
公姿宇浑厚,乐易自得,与之交久而益亲。
平居言笑侃侃,不为边幅表襮。
一遇事则毅然据正,若不可犯者,人亦莫窥其尺寸阔狭。
三为郡守,皆以修书召去,不得满岁。
其去也,民益思之。
喜甄奖人物,前后荐士数百,讫不为累。
郑国太夫人,故太子太师江陵杨文庄公徽之之女。
文庄无子,宣献逮公继主其祭事,岁时不绝。
尝欲勒碑神道,病革犹戒其子亟成之。
家书数万卷,多文庄、宣献手泽与四朝赐札,藏秘惟谨,或缮写别本,以备出入。
退朝则与子侄翻酬订正,故其收藏最号精密。
平生无他嗜好,惟沈酣简牍以为娱乐,虽甚寒暑,未尝释卷。
早与仲弟都官君敏修文章学问,互相开发,子侄辈悉能奉循世范
熙宁三年,昆弟三人同年登科,士大夫著为衣冠盛事。
公久在禁垣,时叹荣滞,而恬然裕处,未尝以世务婴虑。
病中手疏治命,止戒子孙勤约清白,以绍世风。
幼子未官,而推遗泽以及从孙兹,又可以见其所存云耳。
母夫人常山郡太夫人毕氏,故相文简公之孙。
公又娶其侄光禄少卿从善之女,号京兆郡君
室则姑子,家则妇姑。
慈和静专,济美图训,前四年逝。
公以世教浸薄,礼服简废,特制杖期,以称哀情,言礼法者善之。
子男九人:庆鲁,殿中丞
匪躬,著作佐郎
二早夭;
尚贤将作监主簿
正功,大理评事
表微、揆方,将作监主簿
处仁,始名。
女子二人,适赞善大夫王佑、秘书丞吕希纯,并先亡。
孙八人:焞,将作监主簿
燔、煜、爚、㷟、煇、灼皆未官。
孙女七人,长适太常寺太祝,次适白马县祖德,五幼未有行。
公年六十一,以元丰二年四月甲辰终于春明坊之适寝。
其年七月癸酉管城县马亭乡东城原宣献公之右次。
既葬矣,诸孤泣血,奉遗事抵仆曰:「先人平生相知之在朝者,无若翰林范公洎公之久且深。
其葬也,范公铭其圹矣。
今埏隧所表,宜得公文,以载于石,二者盖先志也」。
仆惟三纪交游,趣舍不异,仕宦出处亦略相等。
懿文美行,尤详其始末。
衔悲纪实,故质而不文。
铭曰:
皇世隆儒,以致治。
士陶其化,超然特起。
荆山瑾瑜,乔林杞梓。
或生远乡,或出门势。
遭时并出,蔚为邦器。
庙堂彬彬,台阁济济。
如古哲王,思皇多士。
代有名家,克济其美。
彼美常山,族茂枝繁。
风流儒雅,奕叶蝉联。
鸿都秘馆,由祖逮孙。
言论史经,父子演翻。
宣献公,辅翊仁宗
议论闳远,词藻深雄。
一时标准,万世中庸。
经邦贰政,德爵偕隆。
公践世职,徊翔门掖。
朝廷典章,礼乐沿革。
祖述源流,贯穿今昔。
闻其话言,士有矜式。
宣献公实嗣之;
宣献之博,公又继之。
宠禄方至,谋谟未施。
徒流故事,载在攸司。
公登史观,天子所选。
考纪初文,赐对清宴。
袍服改容,览书称善。
圣言褒贲,委成大典。
公疾不朝,集英遣使。
挟医诊治,召还其子。
公之云亡,上嗟良史。
赠官诏葬,不以常比。
马亭之东,父祖有墓。
丰碑重屋,隐然崇阜。
公穴其旁,不百举步。
双螭相望,揭于衢路。
公之遗风,士所向慕。
公之令子,克承厥绪。
君子之泽,何有世数。
于乎无穷,兹丘以
明远墓志铭大观四年1110年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六、《道乡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晋陵姓多大族,居南郭之外者特以儒显。
朝请伯仲以文学登科,子孙承之,益奋励为名士。
朝请长子也,天资庄重,甫五岁,对所尊言,必称名。
既学,即忘寝食寒暑,穷昼夜以自力。
每开卷,先盥手,净几格,正冠衣,俨然如侍圣贤而承训诲。
自少至长,初不少懈。
以故读书甚博,造理甚深,发为词章,咸有典则。
晋陵当熙宁改科之初,邵公刚试于南宫,余公中试于大廷,皆为第一。
后者慕之,士风寖盛。
迨绍圣乡举之应诏而起者几二千人,君袖然为举者,誉问辉赫,乡先生有送以诗者,期君追继余、邵二公之盛。
然蹭蹬久不偶,乃以朝请谢事恩授太庙斋郎
试吏部高等,授将仕郎湖州安吉主簿
邑大事剧,君以廉恪协赞令治,部使者交荐之。
遇八宝恩,就迁通仕郎
秩满,监泗州军资库
朝请七十六岁矣,君方待次,日率子弟奉承左右,欢声协气,洋溢闺门,乡邦矜式焉。
孙氏世多寿考,君又孝弟忠信,宜享远福,光显于世。
大观三年,年方五十六,俄以其感疾,以五月九日卒于家。
前卒一月,奉亲之外不与人接,但斋居焚香诵《华严经》而已。
秩甫终而疾作,以至瞑目,亦异矣哉!
有文集十卷。
君讳邈,字明远
祖居约,祖宗修,赠朝散大夫
父扬休,见以朝请郎致仕。
母王氏,追封崇安县君
继母施氏,见封德清县君
姑苏葛氏,子男五人,长曰瑰,常贡于礼部,以文行称。
次曰玮,曰琬,曰琰,曰珍,皆举进士
女四人,长适进士安上,次适进士虞颖,次前卒,次尚幼。
孙男祖德卜以四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处,朝请以铭属浩。
浩不获辞,铭曰:
有才有志,学以充之。
迄于大成,可以有为。
仕不及显,不行于世。
行于闺门,衣䌽而戏。
既宁其亲,亦施其子。
子子孙孙,率循于祖。
五十有六,寿虽不长,不亡者存,嗣其隆昌。